宪法宣传周 | 吕梁市法学会秘书长王永卫应邀赴东义集团开展“宪法进企业”讲座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昭示着中国共产党全力推动依法治国的意志与决心,使国家的法治建设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也为全党和全国人民树立起一个法治信仰、法治追求的新高度,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2023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第六个“宪法宣传周”。2023年全国“宪法宣传周”活动主题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重点宣传内容是: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宪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成就。 12月2日,吕梁市法学会秘书长王永卫应邀赴山西东义煤电铝集团有限公司作《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草案的诞生及其现代价值》主题讲座。 讲座由东义集团法务部主任李星燕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