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主题教育扎实开展,深入挖掘“枫桥经验”山西样本,省委政法委联合省委宣传部拟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助力转型发展”专项行动集中调研采访活动,作为推进专项行动走深走实的重要措施和有力抓手,加快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治化建设,有力有效服务保障全省高质量发展。
8月25日上午,全省“化解矛盾纠纷 助力转型发展”专项行动集中调研采访团到汾阳市法学会调研采访。省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处一级调研员石拥军、基层社会治理处张文华、吕梁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赵保宝出席采访活动,中央驻晋媒体和省内法治主流媒体记者参加采访。汾阳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主任、涉法涉诉信访服务中心主任王瀚东介绍了汾阳市法学会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助力转型发展”工作情况。
王瀚东介绍说:化解矛盾纠纷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最重要的基层基础工作,是平安建设的首要任务,也是社会治理的重点和难点。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化解,就会形成信访,还可能使矛盾激化,或转化为治安、刑事案件。目前,汾阳市涉法涉诉信访服务中心主要处理两类形成信访的重大矛盾纠纷。一类是平等主体间的疑难复杂、重大信访矛盾纠纷,一类是不平等主体间的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纠纷。汾阳市在处理这两类矛盾纠纷的过程中,有三点经验做法。
一是建立了“三体一体”工作机制。即涉法涉诉信访服务中心与市法学会和市政法委执法检查室三个机构、一套“人马”,合署办公、资源共享,职能互补、工作联动。涉法涉诉信访服务中心负责案件受理、评查、化解、协调、反馈、救助等具体工作;法学会发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作用和法律专业优势,开展涉法涉诉信访课题研究,参与信访案件评查和集中研判,提供法律服务;党委政法委执法检查室负责案件的交办督办、整改落实、责任查纠等工作。其现实意义在于:①涉法涉诉信访服务中心有人员、有案件、有经费,解决了机构编制问题。②做实和拓展了法学会工作。法学会有机构、有编制、有经费,解决了人员、案件和服务对象问题。③党委政法委执法检查室有机构、有编制、有经费,解决了人员和监督效能问题。最显著的特色是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是化解矛盾纠纷的主体。
二是形成了“七七八八”工作方法。①七项评查内容。评查分两个方面:信访诉求评查是不是有法律依据、是不是有政策规定、是不是合情合理、是不是要求过高、是不是认识有误、是不是生活困难、是不是有非访行为;办案单位评查是不是程序合法、是不是实体公正、是不是事实清楚、是不是证据充分、是不是卷宗材料规范、是不是廉洁办案、是不是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②七种监督方式。2013年中办国办《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中,规定了政法委应履行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宏观协调三项职能,按照《山西省关于党委政法委员会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实施细则》规定,采取执法检查、执法巡查、案件评查、案件督办、案件协调、重大事项报备和执法质量考评等7种方式对评查案件进行监督办理。③八个工作流程。我们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办理工作实行流程管理,努力把每一起信访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考验,经得起人民的检验。主要办理流程是立案受理、评查代理、集中研判、协调化解、交办督办、组织听证、律师代理、司法救助。④八条结案标准。我们制定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自行终结的标准,彻底解决了程序空转和缠访闹访问题。即有法律依据的依法解决到位;有政策规定的结合实际解决到位;合情合理的酌情解决到位;要求过高的合理部分解决到位;认识有误的教育疏导到位;有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理到位;生活困难的司法救助到位;存在过错和瑕疵的纠正弥补到位。
三是制定了“四个坚持”工作措施。①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把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的领导和主导作用与政法单位的主体作用统一起来,结合起来,合力化解矛盾纠纷,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②坚持人民至上。就是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③坚持问题导向,一方面要不断解决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另一方面要根据信访案件中反映的执法司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理、专项治理。④坚持法治理念。就是要依法确定化解矛盾纠纷的法律基准,再根据责任大小,协商赔偿数额。无责任不赔偿。但可以通过司法救助的形式对受害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目前,化解矛盾纠纷,首先要解决好信访问题,这是矛盾纠纷的突出表现和主要方面。要解决好信访问题,主要是要解决信访工作的体制机制问题,解决信访事项的依法办理问题,解决办案单位的不作为、慢作为、不作为问题,解决上下级交办、转办、推诿扯皮、程序空转问题,解决入口、纠错、终结“三难”问题。这是依法治访的实质和核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