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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县法学会开展“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来源:方山县法学会 日期:2023-06-06

     1972年6月5日联合国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了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会议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并提出将每年的6月5日定为“世界环境日”。同年10月,第27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接受了该建议。世界环境日(World Environment Day),是联合国促进全球环境意识、提高政府对环境问题的注意并采取行动的主要媒介之一。

     世界环境日为每年的6月5日,它的确立反映了世界各国人民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和态度,表达了人类对美好环境的向往和追求。它是联合国促进全球环境意识、提高政府对环境问题的注意并采取行动的主要媒介之一。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每年6月5日选择一个成员国举行“世界环境日”纪念活动,发表《环境现状的年度报告书》及表彰“全球500佳”,并根据当年的世界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热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每年的“世界环境日”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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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5日是第52个世界环境日,当日上午,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联合方山县法学会在县国旗广场开展了以传播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展示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突出成就、讲述全社会参与美丽中国建设生动故事、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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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现场,宣传人员向来往群众发放环保法律读本、《黄河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培育生态道德,普及生态环保知识。同时围绕政法工作积极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防电信诈骗、养老诈骗等相关法律知识。耐心解答群众咨询的生态环境问题。倡导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和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人与自然环境可持续发展,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县法学会专职副会长赵艺丹参加了此次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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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这次宣传活动,普及了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积极性,有效增强了全民生态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