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摘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如何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确保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2023年4月27日,吕梁市法学会在孝义市举办了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推动吕梁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学智慧”为主题的第一届“吕梁法治论坛”,其中:一个分论题就是社会治理现代化。
本期推荐的是:由梁文娟撰写的论文《构建‘五位一体’法治保障体系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这篇论文针对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机制体制法治建设方面提出的观点,对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被评审专家评选为一等奖,已推荐给相关部门,实现成果转化与应用,从而为吕梁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
一、构建法治保障体系的重大意义
(一)构建法治保障体系,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因此,构建法治保障体系,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点和难点。
(二)构建法治保障体系,是解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听民意、解民忧,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过上满意的生活,是我们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目标。因此,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保障体系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解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的重要途径,让人民群众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三)构建法治保障体系,是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全面深化改革,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很多机遇,但不可否认,也给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诸多挑战,比以往面临更多的新变化、新问题、新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基层党组织职能发挥不够。整体上,基层党组织能够发挥社会治理引领作用,但个别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引领作用弱化,难以发挥职能。党员干部没有发挥好先锋带头作用,对党的理论知识学习不深不透,自身文化与业务能力不够,难以适应形势需求,部分党员干部甚至缺乏自我管理意识,忘记初心使命,滥用权力,损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造成了群众对党组织的不信任,导致开展社会治理工作难推动。
(二)法律顾问参与工作缺位。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要求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等工作。然而,现实工作中存在“顾”而不“问”现象。法律顾问对一些重大决策的参与、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参与度都不够,难以履行应有职责。
(三)执法司法不严问题存在。部分执法人员纪律意识淡薄,工作过程中存在执法办案跑风漏气、说情打招呼等行为;特权思想严重,漠视群众需求、侵害群众利益,办事拖拉、工作效率低、服务质量差甚至存在粗暴执法等行为。
(四)群众法治思维缺失。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但是与法律体系相匹配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尚且不足,直接影响了基层社会治理效果,也一定程度阻碍社会的健康运行。
三、对策和建议
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主要包括党委政府、执法部门、司法机关、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这五类主体在构建法治保障体系方面各有自己的职能和作用,形成一种有机契合的良性互动的机构体系。
(一)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促成依法治县共识
1.开设“法治课堂”,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党政领导干部要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就必须从学习法律做起,为领导干部开设“法治课堂”。对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的检验,不仅要达到知法、懂法、守法,更要达到信仰法律的境界,即在处理各种问题和困难时,首先想到是依法办事,以法律为准绳。
2.切实发挥作用,彰显法律顾问专业力量。要切实解决法律顾问“聘而不用”、“顾而不问”的问题,建立健全法律顾问的选拔聘用、联络协调、工作管理、绩效考评、奖励追责制度。确保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做出前的各个环节,要避免审查“走过场”。
(二)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1.建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构建“一个主体架构”统一协调指挥。强化“一支执法队伍”统一规范行政。三是建立“一套运行机制”统一联动执法。厘清“一张权责清单”统一执法事项。探索“一个智慧平台”统一执法监管。
2.实行行政执法全周期管理。一是事前预警做到“三无”,确保全方位监管。群众举报无障碍。转办移交无缝隙。巡查监管无盲区。二是事中执法做到“三有”,确保法治全贯穿。规范执法有效度。重点执法有力度。柔性执法有温度。三是事后效果做到“三检验”,确保质效全提升。考核考评检验政治效果。案卷评查检验法律效果。群众评价检验社会效果。
(三)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1.提升干警道德素养。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司法机关能够公平公正司法是群众能否信仰法律的重要依据。司法机关要不断增强“公信力”,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让民众真正感受到司法机关的“忠诚、为民、清正、廉洁”。加强治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构建具有预防、监督、治理功能的廉政监察体系,不断加强司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2.提升干警职业技能。继续加强和完善新录用人员入职培训、干警在职培训等体系建设,加强干警职业能力培训,切实提升干警司法技能。同时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结合司法机关特色,利用“宪法日”等节日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及司法服务工作,发挥司法建议功能,促进社会治理制度完善,总结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四)社会组织通力协助,全力构建法治社会
1.为基层提供志愿法律服务。培养一支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从退休检察官、法官和律师等法律专业人才队伍中选拔热心公益事业的人组建成法律服务志愿队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法律服务巡回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等服务。
2.助力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通过推广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一些重点案件和积案得到有效化解。筛选业务素质高、综合能力强的退休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信访接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提高信访接待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五)引导群众依法自治,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1.开展法治宣传,全民知法懂法守法。一是宣传内容要有重点。进行法律的宣传教育工作,要注意教育的内容应当与群众的生产生活有着紧密的关系。在进行宣传的过程中,除了让群众对法律有一个基础的了解,还应当开展“以案说法”,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群众逐步树立规则意识与法律信仰。二是宣传对象要有重点。要从基层社会治理的参与者这一角度进行重点宣传。要开展针对基层村两委干部的教育,这一类群体属于基层社会治理的引领者。还要加强针对青少年与学生群体的法治教育。
2.推动依法自治,增强群众获得感。实现依法自治,就是要依法依规构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居民要发挥主人翁精神,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乡规民约,实现自己管理自己,自己约束自己,建立自我管理的议事机制,让居民参与并处理自己的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