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护传承红色法治文化,充分发挥吕梁革命老区红色文化资源优势,中阳县法学会按照吕梁市法学会关于建设“红色法治文化主题宣传教育基地”和“旅游法治文化主题宣传教育基地”的通知要求,深入挖掘本土红色文化阵地资源,4月1日在车鸣峪兵工厂挂牌成立“中阳县红色法治文化主题宣传教育基地。”
车鸣峪兵工厂遗址,位于山西省吕梁市中阳县城南15公里处车鸣峪村东的水峪沟,是“国防三线建设”的产物,也是“小三线”军工企业中的一员,1965年经周恩来总理亲自批准选址,由沈阳53厂分迁而建。该厂于1966年5月12日开始筹建, 1969年8月全面投入生产,主要生产7.62毫米步枪子弹,命名“山西枪弹厂”。1991年6月,车鸣峪兵工厂搬迁至晋中市榆次区,并实现了“军转民”。这个在此驻扎运行长达26年的兵工厂遗址,是目前全国保存下来的少有的以山为掩体、把山洞作厂房的兵工厂遗址。
下一步,中阳县法学会将以红色教育基地为载体,为其注入法治元素,推动法景融合,赋予红色文化阵地新的内涵。同时组织全县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定期在“红色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活动,进一步加强红色法治教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