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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研究

来源:吕梁市法学会 日期:2023-12-08

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研究

王秋莲 交口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检察长


摘要:本文是对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的研究。文章对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的基本特征、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律文献的整理与研究、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的专题研究这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分析。最后总结了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研究的主要发现、结论和启示,指出了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研究的不足、困难和展望,并且提出了对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研究的建议、意见和对策。

关键词:法制建设基本特征;法律文献的整理与研究;法制史专题研究。


一、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的基本特征

(一)、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1.指导思想

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纲领、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原则,适应根据地的实际情况和人民群众的需要,创造性地开展法制工作。

2.原则

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的原则,是以人民利益为最高标准,以人民意志为最高依据,以人民满意为最高评价。

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的原则,是以平等、自由、协作、互助为基本精神,以团结、进步、创新、奉献为基本要求。

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的原则,是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公正、违法必受罚为基本规范,以预防为主、教育为辅、惩罚为后手为基本方法。

3.目标

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的目标,是建立一套符合根据地特点和人民需要的完整的法律体系,包括宪法、刑法、民事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各个部门的法律。

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的目标,是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法制机构和运行机制,包括立法机关、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监察机关等各个层级和部门的组织和职能。

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的目标,是培养一支忠诚于党和人民、熟悉业务和纪律、勇于担当和创新的法治人才队伍,包括立法者、执法者、司法者和监察者等各个岗位和领域的人员。

(二)、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的组织机构、人员配置和工作方式

1.组织机构

晋陕蒙革命根据地的法制建设,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党的各级组织是法制建设的核心力量,负责制定和执行法律政策,监督和指导法律工作,培养和选拔法律干部,加强法律宣传教育等。

晋陕蒙革命根据地的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局等,是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审判、检察、侦查、监管等司法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权益,惩治反革命和犯罪分子等。

晋陕蒙革命根据地的立法机关,包括边区政府、边区人民代表大会、边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等,是法制建设的基础保障,负责制定和修改适应革命形势和人民需要的各类法律规范,为边区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各项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和指导。

2.人员配置

晋陕蒙革命根据地的法制建设,是一项群众性的工作,广泛动员和依靠各级党组织、政府机关、军队部队、群众团体、民间组织等参与。其中,党政军领导干部是法制建设的骨干力量,要求他们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能力,能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处理各种问题。

3.工作方式

晋陕蒙革命根据地的法制建设,在工作方式上注重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既要求遵循客观规律和科学方法,又要求密切联系实际和群众。为此,在法制建设中,既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和理论分析,又要广泛听取意见和反馈信息。

晋陕蒙革命根据地的法制建设,在工作方式上注重统一领导和分工协作,既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和政策方针,又要求尊重各级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特点。为此,在法制建设中,既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又要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晋陕蒙革命根据地的法制建设,在工作方式上注重灵活变通和创新发展,既要求遵守法律规范和程序要求,又要求适应革命形势和人民需要。为此,在法制建设中,既要坚持原则底线和基本标准,又要因地制宜和及时调整。

(三)、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的主要内容、形式和类型

1.主要内容

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的主要内容,是根据革命的目标和需要,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符合边区实际和人民利益的法律规范,包括宪法、施政纲领、土地法、婚姻法、刑法、民事法、经济法、教育法等,以及相应的司法解释、政策文件、规范性文件等。

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的主要内容,还包括建立和完善一套适应边区特点和条件的司法制度和司法机构,包括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局等,以及各级各类专门委员会、调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等。

2.形式和类型

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的形式和类型,是多元而灵活的,既有成文的正式立法,又有不成文的习惯法;既有统一的中央立法,又有分散的地方立法;既有普遍适用的普通立法,又有针对特定对象或情况的特别立法;既有沿袭或借鉴旧中国或外国的现成立法,又有创造性地制定符合边区特色和需要的新型立法。

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的形式和类型,是动态而发展的,随着革命形势和人民需要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和完善。从第一次国共内战时期到抗日战争时期再到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边区立法由少到多,由简到繁,由粗到细,由原则到具体;边区司法由粗放到精细,由经验到理论,由政策到程序;边区宣传教育由单一到多样,由口头到书面,由官方到民间。

(四)、评价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的成就、局限和影响

1.成就

  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的成就,是在艰苦卓绝的环境下,为革命和人民的利益,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具有先进性、民主性和科学性的法律规范,为新中国的法制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的成就,还体现在建立和完善了一套符合边区特点和条件的司法制度和司法机构,保障了人民的民主权利,维护了社会秩序,促进了经济发展和文化教育。

2.局限

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的局限,是由于受到战争、贫困、封锁等客观因素的影响,边区的立法工作还不够系统、完善和规范,存在着立法空白、重复、冲突等问题。

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的局限,还由于受到当时政治思想、文化传统等主观因素的制约,边区的司法工作还不够严谨、公正和有效,存在着司法自由裁量过大、司法程序不健全、司法监督不足等问题。

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的局限,还表现在对于一些复杂而敏感的法律问题,如民族关系、宗教信仰、知识产权等,边区还缺乏足够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难以形成统一而明确的法律规范。

3.影响

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的影响,在于为新中国成立后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和借鉴。边区时期建立的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国家机构,以及各级各类专门委员会、调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等社会组织,都是新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边区时期探索的以群众公审制度、调解制度、人民陪审制度、公开审判制度、回避制度、辩护制度、上诉制度等为主的诉讼制度,也是新中国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保障。

二、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律文献的整理与研究

(一)、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律文献的来源、种类和数量

 1.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律文献的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

(1)革命根据地的各级政权机构所制定或颁布的法律规范,如宪法、政纲、宣言、法令、条例、决议、通告等。

(2)革命根据地的各级司法机构所制定或颁布的司法规范,如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等。

(3)革命根据地的各级军事机构所制定或颁布的军事规范,如军事纪律条例、军事训练条例、军事审判条例等。

(4)革命根据地的各级党政军领导人所发表的有关法制建设的重要讲话、文章、指示等。

(5)、革命根据地的各级党政军组织所出版或发行的有关法制建设的报刊、书籍、杂志等。

 2.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律文献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照内容和性质,可以分为宪法类、选举类、政权组织类、抗日与外交类、军事类、内务公安类、财政金融类、经济管理类、文教卫生类、土地类、劳动类、妇女青年与婚姻家庭类、刑事类、司法审判与狱政类等。

(2)按照时间和地域,可以分为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法律文献(1927-1937)、抗日战争时期晋察冀边区和晋绥边区的法律文献(1937-1945)、解放战争时期晋察冀边区和晋绥边区的法律文献(1945-1949)等。

3.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律文献的数量,目前还没有一个确切的统计。但根据已有的部分整理和出版工作,可以大致估计如下:

(1)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法律文献,约有1500余件。

(2)抗日战争时期晋察冀边区和晋绥边区的法律文献,约有2000余件。

(3)解放战争时期晋察冀边区和晋绥边区的法律文献,约有1000余件

(二)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律文献的整理与收集的现状、难点和对策

1.现状:

目前,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律文献的整理与收集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根据《革命根据地法律文献整理与研究》中期检查情况,各个子课题组已经完成了所涵盖根据地的国内外现有法律文献资料目录的编订工作,开展了大规模的文献资料搜集与法律文献辑录工作,完善了扩大文献收集路线图的制订工作,并分头赴各根据地档案馆、党史研究部门、纪念馆、司法机关展开更加深入的法律文献发掘工作。除解放战争后期成立的军管会等机构所颁布的法律文献之外,其他根据地的主要法律文献已大体梳理完成,下一步工作就是抓紧整理,按设计的类别汇编成册。此外,还有一些系统性或专题性的成果已经出版或在出版中,如《革命根据地法律文献选辑》等。

2.难点:

在整理与收集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受客观因素影响,不少档案资料查阅难度大。在不少档案部门苏区档案、革命档案的查阅非常困难,而复印、影印更难。

(2)根据地范围广,时间跨度大,且大多地处偏僻、交通不便之地,全面系统地整理收集常感觉人力、物力、财力不足。况且,根据地范围的层次如何定位?如果要深挖到县级革命政权层面,那将增加极其繁重的工作量。但是,如果现在不整理,可能不少档案将遭永久毁坏。

(3)由于全面、系统地整理完成法律文献尚需时日,所以宏观的、全面研究几乎难以展开,这也导致本类性质课题的前期成果相对较少、出版较慢。

3.对策:

针对上述难点,可以采取以下一些改进措施:

(1)加强沟通工作,整合资源,千方百计争取资料查阅的全面性与完整性,实在困难无法查阅到的原始档案,做存目处理。

(2)督促各子课题组增强研究力量,吸收更多研究生参加原始的文献搜集工作,尽量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和使命感。

(3)与上级部门沟通,以出精品为导向,争取延长项目研究时间,增拔研究经费。

(三)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律文献的编纂、出版和传播的途径、方法和效果

1.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律文献的编纂、出版和传播途径:

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律文献的编纂、出版和传播,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

(1)通过正规的出版社或学术期刊,将整理好的法律文献或相关的研究成果以图书或论文的形式出版发行,扩大其影响力和知名度。

(2)通过网络平台或电子媒体,将整理好的法律文献或相关的研究成果以电子书或视频的形式上传分享,方便广大读者或观众的获取和阅读。

(3)通过学术会议或论坛,将整理好的法律文献或相关的研究成果以报告或演讲的形式展示交流,促进学术交流和合作。

2.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律文献的编纂、出版和传播方法:

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律文献的编纂、出版和传播,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1)采用分类编纂的方法,按照内容和性质、时间和地域等维度,将法律文献分为不同的类别和卷册,便于读者查阅和参考。

(2)采用注释校勘的方法,对法律文献的文字形式、内容和思想等方面进行严格的文献学研究,纠正流传积久的错、衍、讹、夺现象,还原历史原貌,并对一些难懂或重要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注释和解释。

(3)采用专题研究的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对法律文献所反映的法制建设历史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价,揭示其特点和规律,总结其经验和教训。

3.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律文献的编纂、出版和传播效果:

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律文献的编纂、出版和传播,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为党史、国史、法制史等领域提供了丰富而珍贵的第一手资料,为相关学科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2)为全面展示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历史做出了重要贡献,为弘扬革命根据地精神提供了有力支撑。

(3)为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提供了宝贵经验,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的专题研究

(一)晋陕蒙革命根据地的宪政建设与民主实践

1.在宪政建设方面:

晋陕蒙革命根据地从苏维埃式的“阶级民主”变为参议会式“议会民主”,再由“议会民主”过渡到人民代表会议式的“人民民主”。在这一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通过新民主主义理论的建构,既实现了理论创新,也实现了对社会资源的整合,赢得社会民众的广泛支持。特别是中共对边区的治理和民生的改善,以及党领导下“一元化”实体民主与“党派协商”观念民主的运用,使中共的革命行为与现代民主有机融合。

2.在民主实践方面:

晋陕蒙革命根据地广泛开展选举运动,实行三三制原则,即选举机关中三分之一由共产党员组成,三分之一由非党左派组成,三分之一由非党非左派组成。这样既保证了共产党的领导作用,又体现了各党派和各阶层的利益。同时,还通过各种形式的群众团体和政治协商机构,如工会、农会、妇女联合会、文化协会、参政会等,发挥群众的监督和参与作用,增强了边区政权的公信力和凝聚力。

(二)晋陕蒙革命根据地的土地改革与农民权益保障

1.在土地改革方面:

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阶段的具体情况,采取了不同的土地政策。总体上分为减租减息、没收土地分配和土地法颁布三个阶段。减租减息是为了争取中农和富农的支持,缓解农村矛盾,稳定抗日后方;没收土地分配是为了满足贫雇农和部分中农的土地要求,动员他们参加抗日斗争;土地法颁布是为了规范土地关系,保障农民利益,促进生产发展。

2.在农民权益保障方面:

晋陕蒙革命根据地除了实行土地改革外,还通过各种措施,提高农民的政治地位和经济收入。例如,建立农会,让农民参与政治管理和社会事务;建立合作社,帮助农民解决生产资料和生活资金的困难;建立互助组,促进农民间的相互帮助和合作;建立公益金,用于农村的教育、卫生、文化等方面的建设;建立粮食调剂制度,保证边区的粮食供应和价格稳定。

(三)晋陕蒙革命根据地的敌后抗战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1.在敌后抗战方面:

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敌后抗日武装力量的主要基地。在这里,中国共产党组织了数百万人的八路军、新四军和各地游击队,与日本侵略者和国民党顽固派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他们打击了敌人的交通线、据点和后方,破坏了敌人的战略部署,牵制了敌人的兵力,创造了敌后抗战的光辉业绩。

2.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方面:

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是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各民主党派、各阶层人民、各少数民族、海外华侨等广泛力量进行合作抗日的重要平台。在这里,中国共产党积极贯彻“一切经过统一战线,一切服从抗战”的方针,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原则,尊重国民党政府的合法地位,遵守抗日协定和政策,与国民党进行必要的合作和协调,同时又坚持自己的政治主张和组织纪律,反对国民党的反动行为和破坏活动。通过这样的方式,中国共产党既巩固了抗日根据地,又扩大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四)晋陕蒙革命根据地的文化教育与思想政治工作

1.在文化教育方面:

晋陕蒙革命根据地开展了一系列的文化建设和教育活动,为边区人民提供了丰富而多彩的精神生活。例如,建立了各级各类的学校,普及了义务教育,培养了大批革命干部和人才;开办了报纸、杂志、广播等媒体,传播了革命思想和时事信息;创作了戏剧、歌曲、诗歌等文艺作品,反映了人民的生活和斗争;举办了展览、讲座、座谈等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增进了人民的知识和见识。

2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

晋陕蒙革命根据地实行了以思想政治教育为核心的工作方法,为边区政权的巩固和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例如,在军队中开展了政治工作,提高了战士的政治觉悟和战斗力,建立了军民一体的人民军队;在党内开展了整风运动,纠正了错误思想和作风,加强了党的团结和纪律;在群众中开展了宣传教育,普及了马克思主义和抗日救国的道理,增强了人民的信心和决心;在统一战线中开展了思想斗争,揭露和反对国民党的反动路线,争取和团结各方面的同盟者。

四、总结

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研究是中国共产党法制史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法律史研究的重要内容。

(一)成果:

1、收集、整理和出版了大量的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律文献,为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第一手资料。

2、概述和分析了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的总体情况和各个方面,揭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

3、探讨和评价了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的历史意义和现实价值,展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抗日斗争和民主斗争的英勇风采和创造精神。

(二)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研究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困难和展望:

1、一些重要的法律文献仍然难以查阅、复印或影印,需要加强沟通、协调和争取。

2、根据地范围广、时间跨度大、地域分散,需要增强研究力量、整合资源和提高效率。

3、宏观的、全面的研究尚未形成系统的理论框架和学术成果,需要拓宽研究领域和视野,加强与其他根据地法制建设的比较研究,加强对于根据地司法文献和法理文献的研究。

(三)、晋陕蒙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研究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意见和对策:

1、加强课题组内部协调工作,及时就一些疑难问题进行集体研究,统一思路与进度。

2、加大宣传工作,让更多的人了解该项目的意义和价值,从而自觉地予以支持。

3、加强学术交流,借鉴同类课题研究团队的经验和成果,提高课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与上级部门沟通,以出精品为导向,争取延长项目研究时间,增拨研究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