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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基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法治化探索

来源:吕梁市法学会 日期:2023-12-22

浅析基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法治化探索

杨怀志 石楼县人民检察院  副检察长


摘  要  近年来,乡村振兴战略成为了我国重要的国家战略之一。乡村振兴战略表述的关键是“振兴”,也就是说将失去活力和动力的乡村进行振兴使其焕发生机和活力。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法治建设在其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也是乡村振兴的保障。在乡村振兴中,法治的作用不仅体现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权益等方面,更重要的是在推动乡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村社会进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关键字  乡村振兴  法治  检察履职

 

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手段,也是必经之路。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过程中,我国已经明确依法治国的目标,而建立健全的法治保障则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乡村振兴战略和司法保障存在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关系,是实现乡村地区社会治理法制化、现代化的必要前期。而实现乡村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还是实现乡村社会和谐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只有崇尚法治,才能够为实现乡村战略保驾护航,促进乡村地区可持续发展。

一、法治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一)法治是乡村政治稳定的基石

“民主最为核心的内容就是保障人民的政治参与。”民主政治是实现民主的主要形式,也是现代政治的基本形式。民主政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主权在民。民主政治和国家法治相辅相成,不可分离,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民主政治是国家法治的前提和基础,想要实现国家法治,就必须坚持民主政治,与此同时,国家法治则是民主政治的体现和保障,没有国家法治,也不可能实现民主政治。民主政治内在本质要求实行法治,需要法治体现和保障。乡村政治发展的根本是切实尊重、保障和实现农民权利,其重点是建设好发展好村民自治。建设好发展好村民自治既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证,也是乡村振兴中治理有效的重要内容。

(二)法治是乡村经济发展的保障

   乡村经济发展主要体现为产业兴旺,即推进农业转型升级,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和产业体系现代化,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这不仅需要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更需要法律来加以引导、促进和保护。发展市场经济也是乡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没有市场经济发展,乡村经济也难以发展。市场经济的基础是法治,法治也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保障。在乡村振兴中,法治可以通过完善农村土地、农村金融、农村产权等法律制度,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法治还可以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促进农村经济的转型升级。

(三)法治是乡村文化发展的命脉

乡村文化是乡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总称。乡村文化是乡村振兴的动力和智慧之源,是乡村振兴的强大支撑力,也是有效地维护乡村社会秩序的内生力量。乡村文化发展主要体现为农民思想道德品质的加强和科学文化水平的提升。文化建设是法治建设的重要条件,法治建设是文化建设的重要保障,乡村文化建设需要加强乡村法治建设。乡村法治建设不仅可以通过作用于乡村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对乡村文化建设发生间接影响,而且还可以直接作用于乡村文化建设,对乡村文化建设起到规范、促进和保障作用,保证乡村科技、文化、教育及思想道德建设等正确发展方向,加快发展速度,提高发展产量,从而建立高度发达的乡村文化。

(四)法治是乡村生态发展的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生态文明的建设不仅关系到人们当前的生活条件和环境条件,还关乎整个国家、整个民族的未来发展。人和自然之间的和谐共生新格局,正是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最为重要和关键的内容。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主要内容为资源节约、生态平衡、环境优美等方面。资源节约是贯彻

可持续发展模式,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根本要求,生态平衡是确保乡村生存和发展,构建社会和谐的内在需要,环境优美则是保证农民身体健康,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条件。目前,乡村在资源节约、生态平衡、环境优美等方面都存在种种问题和不足,因此,必须推进乡村法治,以法治来解决上述问题和不足。

(五)法治是乡村社会发展的保障

乡村社会发展主要体现为乡村治理体系健全。只有坚持以法治为基础,对乡村开展各方面的治理工作,乡村才能实现农民的安居乐业、乡村社会的和谐有序,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社会治理格局才能得以形成。高效治理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要途径,而想要提高乡村治理效果,必须加强乡村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并完善乡村治理体系。乡村和谐是乡村发展的保障,是乡村振兴的前提和基础,没有乡村的和谐,就没有乡村的发展,乡村振兴也就无法实现,而法律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只有在法律的支撑下,才能不断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引导和谐社会的发展,保障和谐社会的实现。

二、乡村振兴法治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农村地区黑恶势力犯罪屡禁不止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农村地区黑、恶势力犯罪得到了有效扼制,但随之引发的问题就是农村涉黑涉恶犯罪手段更高明、更隐蔽,已经由最初的松散组织转为严密的团伙,犯罪手段越来越隐蔽,同时,这些黑恶势力组织通常与基层政权有着密切联系,通过各种手段把持基层政权,严重侵害了群众的正当权益,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激化了人民群众和基层党组织、政府的矛盾,不利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

(二)农村地区土地问题亟待解决

中国土地归国家所有,实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和家庭承包责任制。因此,乡村振兴战略中涉及到的土地流转和承包问题就需要坚持正确的法律程序和原则。一些地方政府因追求经济增长,对土地承包进行了违法操作,这导致了一些承包农户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因此,乡村振兴战略应当注重土地承包制度的合法性和权益的保护,严禁政府或其他人员非法占用或者剥夺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三)农村地区人才流失严重

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大量的人才支持,但是在人才流动中也存在一些法治保障问题。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吸引人才,采取了不正当手段来招募,这导致有些人员缺乏必要的资质和能力就被招募入职。这不仅浪费了国家和地方的资源,还给项目的实施造成了风险和困难。乡村振兴战略应该保障人才引进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加强对人才培养和流动的监管和管理,做到人才引进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实效性。

(四)农村地区法治意识薄弱

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培养群众法治意识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一些地方政府在推动乡村振兴时,对法治理念的推进工作没有做好,产生了一系列的矛盾纠纷,严重者引发上访、群体信访事件。这些纠纷的产生,不仅让事情变得更加的麻烦,而且会影响到整个的乡村振兴工作的推进。因此,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关注法治意识培育的问题,提高群众法治思维、法治理念、依法维权意识,确保乡村振兴战略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三、基层检察机关履职助力乡村振兴探索

(一)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地区黑恶势力犯罪

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人民群众对其深恶痛绝。“一篙松劲退千寻”,必须继续巩固和拓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对黑恶势力及“保护伞”露头就打,决不让其再祸害百姓。对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影响基层换届选举的,以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一律严厉查处。

(二)依法严厉打击涉农经济犯罪、职务犯罪

   反腐“拍蝇”事关人心向背,事关党执政基础的巩固。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老百姓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他们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干扰群众正常生活,影响社会公平公正,并涉及到群众衣食住行等方方面面,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堤溃蚁穴,气泄针芒”,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就是党执政根基上的“蚁穴”、“针芒”,只有时刻保持警醒,坚定不移整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蛀虫”,为人民群众站好岗放好哨,才能让群众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确保乡村振兴战略有序推进。

(三)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护乡村生态环境

一是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溯源治理。针对发现的污水排放问题,以点带面推动行政机关开展溯源排查、系统治理,为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提供强大助力。二是加大对农村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针对农村地区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案件多发,破坏人居环境问题,在提起刑事诉讼,惩治犯罪行为的同时,同步审查民事责任,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推动受损公益的修复。

(四)健全司法保障体系,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既是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满足人民群众更多司法需求的现实需要,也是以更高标准推进检察工作特别是司法救助工作、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长远安排,体现的是检察机关服务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政治担当。基层检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的伟大实践,不断巩固优化提升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理念、机制、成效,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二是建立健全多元化救助延伸协同衔接机制。积极将司法救助融入社会救助格局,主动加强与民政、教育、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以多元救助共同筑牢社会底线安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