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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宣传月】普法零距离,“典”亮美好生活

来源:法学会 日期:2025-05-31

   五月,民法典宣传月如约而至,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正走进我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民法典涵盖了婚姻家庭、物权、合同、侵权责任等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方方面面。它为我们的行为划定了边界也为我们的权益撑起了保护伞。  

    在这个宣传月里,吕梁市法学会积极行动起来,以民法典宣传月为契机,组成宣传小分队,深入离石社区,集贸商场等举办民法典宣传宣讲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民法典知识宣传资料、宣传购物袋及《民法典》读本,设立法学专家咨询服务台,为群众讲解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法典知识,力争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共同营造一个公平正义、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携手迈向更加美好的法治新时代!

    问:物业能不能采取停电、停水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法学专家:不能。当业主与物业公司发生矛盾时,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切忌采取过激行为。民法典第944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物业公司若以停水停电等手段逼迫业主缴费,属于违法行为,业主可依法维权。

    问:我妈的房子要让我姐夫继承可以吗?

    法学专家:《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你姐夫与你妈有扶养协议,就可以按照协议办理。另外,《民法典》第20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记得办理了相关手续时到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在5月28日至30日,由吕梁市法学会、离石区法学会、离石区滨河街道城中社区、城北街道尉汾路社区在宏泰广场、北城王府等城区举办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活动现场,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现场人头攒动,气氛热烈,法学专家耐心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大家对法律知识充满渴望,眼神中满是期待。咨询解答中有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老年人赡养、夫妻共同债务、出嫁女土地承包经营权、物业服务、遛狗不拴绳致人受伤,充值办卡消费,商家“跑路”怎么办?等热门话题。法学专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剖析法律条文,一一解答。有位大妈感慨道:“以前遇到这些事儿,都不知道该咋办,现在听了您的讲解,心里踏实多了。以后再遇到问题,就懂得按照你们印的这些宣传资料上的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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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中社区党支部副书记乔彦霞在活动现场接受吕梁电视台采访中说:“法学会印发的这些民法典宣传资料通俗易懂,实用性强,非常好,一个人从出生、起名、到长大学习、出行、生活、工作等公民的行为准则、合法权益维护都介绍得非常详细,有助于大家学法、懂法、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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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法学会法学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王永卫在活动现场接受吕梁电视台采访:今年5月是《民法典》施行以来的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民法典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它全面规范了各类民事关系、行为规则和经济活动,我们每个人的每一个民事行为,人生的每一步几乎都与它有关。法学会开展以“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一是有助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二是维护社会稳定,减少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三是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交易安全,推动经济健康运行。四是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有助于传承法治文化,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市法学会将持续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等常态化普法机制,并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推动民法典宣传工作走深走实,让民法典真正成为群众美好生活的法治保障。